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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购房争议背后是“权力”的不对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5:59 四川在线

  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然而,到购房时,局领导却购得联体别墅,中层干部是多层楼房,普通职工只能选择高层楼房,而其间的差价十分巨大。此事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退房——说是为职工谋福利,每人出资10万元造房,但选房时却是局领导拿联体别墅,中层领导拿多层,普通职工拿高层,职工对此强烈不满。(《工人日报》8月14日)

  同样是出了10万元,却结出了三种完全不同的“果”,局领导购得联体别墅,中层干部是多层楼房,普通职工却只能选择高层楼房,这其中的差距不言而喻。据悉,早在2004年底,电力局就起草了《天盛花园商品房购买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购房对象,申购规定,房屋价格和选购次序。而事实上按规定公示5天的《排序办法》,因为7月14日是星期五,第二天和第三天是双休日,职工们看不到,职工们看到时已是星期一,而星期二公示就结束了。这样的匆忙的公示,用意显然十分明显,就是想打时间的擦边球,使得职工即使有意见也无法得到适时的表达。而没有了意见也就意味着民主,可事实上这“民主”背后掩盖了太多的事实,虚假成分太多,根本不是民意的表达,而是权力作用的直接产物。

  当初承诺是为职工谋福利,可这样的“福利”似乎不是职工所要的,而是领导所爱的,不过是领导们在为自己谋“福利”。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市场态势与话语权利不对称的情形下,弱势者的成本与收益是倒挂的,反映在湖州电力局购房争议事件中道理其实也一样。领导们的10万元当然与普通职工的钱没什么两样,都是人民币,可为什么最后是局领导拿联体别墅,中层领导拿多层,普通职工拿高层呢,其实不难看出,争议背后是两者之间的“权力”不对称,在现实中,职工的往往处于弱势,没有什么话语权,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地表达,而两者之间的权力与地位的不平等直接导致其各自享有的“权利”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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