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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彻底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7:30 生活报

  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针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提出了强有力的、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彻底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

  干部职务终身制,是僵化社会主义模式的一个痼疾。《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文指出,今后从县级直到中央的党、政、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这就是说,同一个职务最多只能干10年,同一层级职务最多干15年,不能无休止地干下去。因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以其明确的任期年限规定,彻底地废除了干部职务终身制。

  ■加强领导干部的交流和历练

  领导干部在任期内频繁调动不好,但是,让一个领导干部在开始工作至退休的几十年生涯里,一直待在某一地方、某一部门,使他囿于狭小的范围中,显然也不好。此次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具有许多创新的特点:干部交流的对象十分广泛,从县级干部开始,直到地级、省级和中央,纵跨四个层级;列入交流的既有正职干部,也包含副职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交流的重点既有党委、政府、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及其他领导成员,也有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及其他领导成员;干部交流的时间十分明确,列入交流对象的各类、各级领导干部,同一职务和同一层次职务任满10年的一定要交流;干部交流的范围十分普遍,有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交流,也有地方与地方之间的交流;有各党政机关之间的交流,也有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干部交流的纪律十分严格,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到边远地区、复杂环境、重点建设工程和基层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杜绝在亲缘环境中“当官”的陋习

  中国人历来重亲情、讲人情,如果干部任职的地方是自己的老家,任职的部门里有自己的亲属,甚至在领导班子和上下级中出现“父子兵”、“夫妻店”、“兄弟档”的情况。杜绝在亲缘的社会环境中“当官”的陋习,必须靠法规保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就是这样一个法规制度。它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开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治国必先治吏。中央发布的三个干部管理文件,是我们党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持续改革的重大实践,标志着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巨大进展。这些干部法规文件的贯彻实行,必将产生多方面的、深远的政治影响。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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