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民众看懂预算更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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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8:00 光明网 |
邵兵(北京市民) 就“金财工程建设”一事,昨日《新京报》刊发社论,指出政府预算不一定要做到人人都看得懂;预算执行监督,也不是人人都有时间、有能力做得来的。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根据现代政府预算理论的特点,预算的监督是由三方面来实现的。一是由立法部门通过对预算的合法、有效性的审议来加以监督;二是由审计部门对各预算执行单位的年度或 是专项审计实施的监督;第三则是公众的监督,其中包括舆论监督,这是普遍被认为范围最广泛、时间最持久的监督,在有些国家,这一监督又被称为“花费政府预算最少的预算监督”。对于这三种监督方式,预算编制部门提供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向立法部门提供的是完整详尽的预算报告,而面向公众的资料则是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或是希望了解到的相对具体的预算要点,通常是以书籍的形式出版告知社会,并放置于公共场所以便于民众索取。 在我国目前的预算体制中,最为欠缺的就是对公众的公开。事实上,越是具体的预算,越容易让民众看得懂。看一看美国弗吉尼亚州《预算法案》(2003年修正案)是如何“具体”的。州最高法院的预算如下:诉讼复查的预算为5443822美元。资金来源为普通基金(以税收为主的资金)。 预算的授权为弗吉尼亚州宪法第6章1至6节及弗吉尼亚州法典第3章。诉讼复查项目下的具体内容主要是:首席法官薪金,2002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4日,141286美元;6名陪审法官的每人薪金,2002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4日,132523美元;此外,每名法官每年有6500美元的补助,用于旅游或法律执行补助,法律执行时住宿费用不包含在其中,此费用在当期预算拨款中支付给法院。 面对如此具体的预算,有谁会看不懂呢?在编制预算时,不要过多地考虑是否要培养财政问题专家,而应当思考如何让民众看得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