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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剑侠”后人告新版“蜀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0:5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著名武侠小说《蜀山剑侠传》作者的后人诉瑞丰传播有限公司、马来西亚HarmonicMediaSDNBHD公司、广州音像出版社等7家单位侵权一案。

  《蜀山剑侠传》的作者李寿民,笔名“还珠楼主”,是华人武侠文坛的一代宗师。李寿民和其夫人去世后,其子女李观承、李观政等人继承了李寿民夫妇的遗产。2004年初,

李观政等人在北京音像市场发现一部名叫《新蜀山剑侠》的电视剧,剧情均是改编自李寿民的《蜀山》系列小说。李观政将瑞丰公司等7家单位告到法院。昨天的庭审中,7家被告中只有广州音像出版社、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优久音像发行中心3家单位的代理人到庭,双方就该片在发行中是否构成侵权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其于2003年12月与香港得利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版权合约,并没有侵权行为。

  此案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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