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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民族关系 不断增强民族团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1: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银川8月21日电记者吴亚明报道:8月16日至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司马义·艾买提强调,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繁荣的政治保障和促进力量,有了民族团结,有了社会和谐,我们才能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

发展。因此,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来维护民族大团结。

  司马义·艾买提说,维护民族团结,要大力倡导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帮助。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勤劳勇敢的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明史,今天又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奋斗,维护和增强民族团结,首要的就是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繁荣。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各民族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因此,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尊重不同民族的发展历史,不说伤害民族感情的话,不做伤害民族感情的事。

  司马义·艾买提强调,维护民族团结,要大力倡导依法规范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经验的法律化、制度化,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它集中体现了国家和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是各级国家机关和各族人民都应当遵行的行为准则。当前,我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性,特别是在经济社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依法规范民族关系,依法处理民族关系。遇到分歧和纠纷时,要善于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同时加强教育和疏导的办法,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从而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在宁夏期间,司马义·艾买提及检查组一行深入城市、农村,走访厂矿学校、农民家庭,详细了解了基层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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