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16家企业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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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1:39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实习生田菲)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矿区环保局对区内化工、焦化、水泥、印染、煤矿等16家重点排污单位的31个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 据悉,该局要求这些企业对企业外排水进行清污分流,总排口一般不得超过两个。同时,一般排污单位排污口应设置测流装置。此外,各企业排污口必须设置由国家环保总局统一监制的排污口标志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 据悉,对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治的排污单位,环保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目前,各有关单位正在进行标志牌安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