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注红药水”报道最大的教训何在(时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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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1:56 江南时报 |
7月19日,广州一家报纸刊出报道《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称广州市民向有关部门投诉,怀疑西瓜被注入了红药水。香港几家媒体随后转载该报道,引起香港食品环境卫生署和香港消委会的重视,专门提醒香港市民谨防“食瓜中毒”。同时,“西瓜注了红药水”的谣言在内地传开,导致各地市场西瓜价格暴跌。据初步统计,谣言给海南瓜农带来损失约3000万元。 一篇报道竟然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给各地瓜农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无疑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结果。广州这家报纸作为“始作俑者”,对此应当进行深刻反省。 不过,在仔细研读了《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一文后,我发现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这篇报道主要是说,广州市民李先生、杨女士和刘阿姨分别都买到了“明明汁液很多,可吃起来却一点都不甜”的西瓜,其中杨女士在医科大学上班,“取了样叫同事化验,这才知道西瓜被注入了红药水”。报道还引用水果批发市场负责人和一些瓜贩的说法,证实“瓜贩一般不会给西瓜注水,因为西瓜一旦注水,很容易坏,瓜贩反而得不偿失”,“总的来说,广州西瓜市场是正规的,是良性的,但也不排除有个别不良瓜贩给西瓜注水,甚至红药水”。可见这篇报道本身既没有“造谣”,也没有“传谣”,它之所以很快产生那么大的不良影响,与质检、卫生等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对报道的内容反应迟缓,没有及时组织对西瓜市场的调查、检测,并发布全面、权威的公共信息,有很大关系。 这样说并非刻意要为这家报纸辩护,事实上,他们的“西瓜注红药水”报道存在着明显失误。第一,报道的意见不够平衡,并且缺少来自质检、卫生、相关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权威意见,这样就在无形中放任了“西瓜注红药水”这一单方面信息的传播。如果我们建立起了成熟的新闻操作体制,这样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困难。第二,缺少对报道可能产生影响的估计和警惕。 总之,尽管广州某报的不平衡报道客观上产生了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我们不宜简单斥之为“谣言”,更不可以“制裁造谣传谣者”为由,呼吁加大对媒体的管制力度。新闻媒体要强化社会责任感,提高报道水平,避免因报道不慎损害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仅仅依靠“加大管制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管制者的责任感并不一定比被管制者更强,水平也并不一定更高),而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新闻报道的法律法规,促进媒体、媒体从业人员及媒体行业组织的自警、自律,实现依法保障媒体权利和约束媒体行为的协调统一。 北京 潘洪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