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沪企业年缴费将超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2:38 新闻晨报

  “希望该收费标准能降到‘10元/包房/天’以下。”昨天,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秘书长林康哉表示,对于上海的卡拉OK企业来说,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偏高,如果能下降2元就好了。为此协会准备在下周举行会议,整理出集体意见,并向国家版权局提出反馈意见。

  从2001年起,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向中国音著协缴纳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昨天,记者在中国音著协的网站上找到了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收费标准: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

,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2元。按照该规定,上海卡拉OK企业中拥有80间以上包房的大型企业大约每年需缴费60000元。据了解,后经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与中国音著协协商,这笔费用减为缴纳原规定费用的10%,目前上海卡拉OK企业执行两种收费标准,即80间以上包房的大型企业,企业缴费为每年6000元;包房在20个以下的企业,每年只需缴纳1200元。

  与之前的收费标准相比,卡拉OK企业即将要缴纳的版权使用费确实高出不少。按现在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80间包房的KTV一年要缴费35万元,20间包房的KTV也要交近9万元。根据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介绍,上海现在约有3000多家KTV企业,包房总数共2.7万间。如果按此收费标准,今后每年上海卡拉OK企业将要缴纳费用近1.2亿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