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播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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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2:3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缘何有令难行 8月17日,记者在调查某款丰胸产品时,意外地从产品销售热线获悉,该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眼前虽已撤下,但两周后还会再播出。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虽然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已共同下发通知,要求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但人们仍能在不同的电视频道看到被叫停的电视 购物节目。产品背后的暴利 上饶的古女士是一名15岁孩子的母亲,在电视上看到多位明星现身说法,说某款丰胸器每天使用20分钟,坚持1个月就能从A罩杯升级到C罩杯。于是她花1980元邮购了这款丰胸器。 然而,第一次使用该产品,古女士就感觉心慌,胸部皮肤发红。再使用时,恶心想吐。后经医院确诊为广泛性心肌缺血。古女士认为,这是丰胸器惹的祸,要求全额退货。可销售公司说,除非是机器本身故障,不然只换不退。 记者为此咨询了相关部门。据了解,该产品其实只是一款普通负压和磁疗仪器,可以治疗乳房组织炎症、促进人体细胞增长,但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产生严重副作用,比如在胸部留下深度疤痕等,而且产品的成本不超过300元。 “一分的成本,两分的流通费,三分的广告费,四分的利润”,这是一位广告界人士向记者揭示的行业内幕,他说,电视购物的产品大多不透明,知名品牌以及百货公司、大卖场能买到的产品,电视购物一般不会有,因为利润空间有限。他们通常选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多的产品,打着国外进口或高科技的旗号,以与价值严重背离的价格,通过电视购物节目骗取消费者的钱物。 同样低成本的营销攻略 除了产品的低成本外,电视购物节目的制作成本也非常低,其播出的时段一般选在所谓的“垃圾时段”,就是凌晨或下午,一方面是因为广告费用便宜,每分钟通常只要几百元,量越大价钱越便宜。另一方面,审查的尺度也比较松。 为适应“垃圾时段”收视率低的状况,电视购物节目的播出往往采用密集投放、短时间内不断地重复“轰炸”的方式,让消费者随时随地一打开电视就能看到。据介绍,电视购物节目的制作成本相对其产品售出的价格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监管“利剑”不利 被叫停的电视购物节目禁而不止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监管不利。按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器械、药品和保健食品等广告,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播出。而实际上,一些丰胸、祛疤节目播出时,并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和审批,经销商不履行手续的理由是:“这些不是医疗器械,而是‘健身器材’”。有关专家指出,这其实是打擦边球,绕开监管部门的事先审查,而这又与1994年出台的《广告法》及各种部门规章缺乏前瞻性相关,使得对新行业、新媒介的广告监管遭遇法律空白。 再就是处罚力度不够,未能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据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人员介绍,对已确认的虚假或违法广告,目前的罚款额度是其广告费用的1至5倍,但真正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工商部门因为执法权限问题,常常无法核实广告业主的真实广告费用和其所获取的暴利。特别是电视购物通常采取邮购和银行汇款的方式,更加难以核查。 面对电视购物的诸多问题,江西财经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广告系主任罗书俊认为,根治虚假电视购物节目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完善广告监管法规,明确工商、卫生、广播影视、信息产业等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政令统一和权责分明。 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负责人则表示,所有这一切,除了监管,还应该呼吁广告行业的自律,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与监管部门的共同监督、抵制,才能彻底根除虚假的电视购物节目。 记者手记: 电视购物业在我国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1995年北京电视台创建国内首家电视购物公司,短短几年后,全国开办电视购物节目的电视台达数百家,销售规模达数十亿元。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强调,暂停介绍丰胸、减肥等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从长远看,是为了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而事实上,在电视购物行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和引导,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新生事物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所以,“禁播令”不是“狼来了”,而是电视购物必须经历的优胜劣汰的过程。 本报记者杨碧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