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避免双重征税文件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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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3:18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香港8月21日电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21日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保障同一项收入,不论是直接收入或是间接收入,均不会被双重征税。 “新安排”涵盖个人和企业的直接收入(如营业利润及个人劳务所得),以及间接收入(如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把1998年2月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 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内容扩大。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说,“新安排”妥善合理解决两地居民投资活动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同时还增加了联属企业、信息交换等条款内容,有利两地税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税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