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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旅游规划管理将有规可循 景区无规划不得搞旅游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4:13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俊伟)昨日,《河南省旅游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下称《办法》)出台,开始向省辖市旅游局及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河南省的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必须编制旅游规划。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应当符合旅游规划,未编制旅游规划的旅游区(点),不得进行旅游开发。旅游规划的编制应当注意生态环境和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延续。今后,大到省级

旅游项目的开发,小到景区规划和旅游线路开发都要按照经过审批的编制方案进行。

  河南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郭继山说,《办法》的意见征求将于本月26日截止,有望于下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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