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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刮碰车主不得路中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20 深圳商报

  轻微刮碰车主不得路中争论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10月1日执行

  【本报讯】在路口发生一点轻微擦碰,但是为了让保险公司理赔,不得不苦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开具事故认定书,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这样不愉快的经历。但从今年10月1日开

始,事情将发生变化。再有这样的事故发生,当事人只要填一张“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就可以迅速离开现场,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既简单又省事。

  九成事故属轻微擦碰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和二次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和深圳保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将于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在深圳市经济特区内先行实施。

  据了解,目前我市平均每天发生1200~1500宗交通事故,其中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擦碰事故占到了九成以上。这些小事故如要保险理赔,必须由交警到现场拍照,出具事故认定书。整个过程手续繁琐,令拥堵的交通雪上加霜。为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和深圳保监局才出台了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赔付快速理赔措施。

  填张确认卡快速离现场

  据介绍,该措施主要针对无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在交通事故现场,填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保险公司印制并免费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确认卡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当事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填写完确认卡后,当事双方可以选择私下协商或者等候交警处理。如果双方想要“私了”,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协商赔偿问题,要么放弃保险直接用现金赔偿,要么持确认卡等材料直接到保险公司索赔;如果“私了”达不成协议的则要报警,向交通警察提供确认卡。交警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确认卡,依据《深圳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责任确定规范》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需要提醒的是,确认卡一经当事各方签署,便视为对记载的事实形态无异议,并将作为交通警察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理赔的依据。

  因轻微事故占道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按照规定,无论是私下协商还是等候交警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按规定迅速撤离。如果当事人因为“扯皮”,而在现场滞留,导致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并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绝交通警察撤离现场指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将肇事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据介绍,该规定赋予了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当事人按规定迅速撤离现场,并准确填写确认卡,交通警察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在情节不严重时,将以教育为主”;反之,对不执行规定、应撤离而未撤离现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开辟“绿色通道”

  据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配合《深圳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责任确定规范》的实施,我市在对轻微事故理赔上,开辟了“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处理和理赔。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应当按照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的承保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各方均在深圳市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可自愿直接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并由被保险人办理索赔手续。当事人一方不选择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索赔或在异地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按照保险合同依法索赔。

  同时,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应组织保险公司对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设立专门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为投保人提供快捷便利的理赔服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对存在交通事故责任争议的案件提供责任确定专业意见。

  为促进该项措施实施,8月1日市公安局与深圳保监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网站,深圳保监局网站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予以通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市民通过新闻媒体、踊跃参与了这一涉及到广大交通参与者利益的讨论,市公安局和深圳保监局将在广泛收集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在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市公安局和深圳保监局将共同配合,完成以下几项工作,确保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实施:

  一、由市保险同业公会落实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的选址和场地建设,确定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模式,开发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工作业务软件。

  二、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宣传引导和宣传引导服务队的组建及培训,宣传引导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设计策划制作“快处快赔全程引导”声像动漫,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快速理赔宣导队由保险同业公会从各保险公司选调人员组建,在10月1日前完成岗前培训。

  三、印制《交通事故人事实形态确认卡》,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加油站等地方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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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类情况不适用快速理赔

  七类情况不适用快速理赔,当事人应当报警听候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6.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7.发生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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