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执行首日 处罚太难效果不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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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43 大河网-河南日报 | ||
▲▲新规难禁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8月21日开始实施。 15时30分,记者跟随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民警来到中原路与京广路交叉口。10分钟内,交巡警就查处8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和5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但只有3名违法者提供了工作单位。 “大多行人不带身份证,也根本不愿意透露其单位名称,民警很难查证违法人的身份和其工作单位的情况,根本无法在警务通内输入违法信息。”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一位民警说。 “对行人的处罚非常难,弄不好,罚款不成,还会引发行人与民警的口角,引来众人围观,反而更加影响交通。”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一位民警无奈地说。 一位交巡警称,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是他们执法时最头疼的事情。 据交巡警三大队一项调查显示,行人和非机动车路口违法率达到44.16%,83%的调查对象承认自己经常“闯红灯”。 ▲▲个人交通违法影响单位评先引争议 实施的交通新规明确规定:“个人交通违法将与其本人以及其所在单位评先和文明奖挂钩”,这一规定却引发众多市民的争议。 郑州市金水区公务员杜丽认为,对于“单位人”来说,“县官不如现管”。这一规定既给违规者警示,也给所在单位亮亮“黄牌”,能引起单位负责人的重视,这显然比交巡警的教育、处罚更有效。再说,对提高单位员工的纪律意识和公德意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市民王德林认为,个人交通违法属于个人行为,这与单位没有多大关系,不应由单位来承担责任。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说,对职工所在单位来说,只要职工按照二者的契约关系,完成相应的工作,单位就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劳动法》要求,实现职工拥有的诸如奖金、评先等方面的权利。如果因为职工交通违法就被停发奖金,剥夺其评比先进的资格,这就是以道德为由损害公民权利的实现。輥輳訛6 8月21日,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开始严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⑧3本报记者史长来董亮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