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资质 小问题后的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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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在农村,池塘、河流出现溺水事故,社会都会归之于家长或自身(成人)注意不当。但在城市,如果某个公共泳池比如小区泳池,上演溺水悲剧,受害者家属有足够的理由, 质问小区泳池管理的不到位。这种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担负监管泳池安全的救生员,是否够格、是否尽责。是否尽责是职业道德的问题。救生员不尽责,放弃工作岗位,躲进屋里去乘凉,出事后,他以及所在的小区当然要承担起相应责任。但救生员够格与否,则是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是否到位的问题。 这种到位,涉及几个最基本的问题:第一是救生员配置。现在广州许多小区为节省费用,泳池少聘救生员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此,监管部门不能漠视之。其二就是救生员资质问题。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岗证的取得,从培训内容到考核到获得审查等等,每个环节都含糊不得。 本报今天的报道表明,今年夏天发生的多起溺水事故中,救生员因为不懂救生知识而延误了抢救。这暴露出救生员培训中,偏重如何救人,却忽视了如何识别谁人要救。这说明救生员培训和考核在内容上存在比较大的漏洞。而私下花钱购买救生员资格证上岗现象,更反映出救生员资格管理上的混乱。 也许,游泳池毕竟数量有限,游泳季节性又比较强,救生员是比较小的工种,因为此才放松了对其资格考核认证的监管?从这点上说,救生员资质确实是个小问题。但在这个看似小问题的背后,关联到众多家庭的安危。 放眼望去,各小区泡在游泳池的多是青少年。家长又不可能时时守候在一旁,如果救生员救生不到位,青少年游泳安全岂不是所托非人?退一步说,出现了溺水悲剧即使有巨额赔偿,但哪能弥补一个鲜活生命的过早夭折,给一个家庭带来的巨大精神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