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淋浴被偷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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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张顺美、郑伟庭)昨天,一位女旅客声称自己在洗澡的时候被人偷窥,她认为宾馆浴室的窗户玻璃是透明的,也没有安装窗帘,责任在宾馆,向宾馆索赔2万元精神损失费,最后宾馆只赔了50元。 前天晚上9时多,在外游玩了一天的高女士回到宾馆,脱光衣服就开始洗澡,耳际突然传来几声口哨。她没太在意,凑到浴室的镜子上整理一下头发,“当我擦干水蒸气一看, 发现面前是一大扇窗户,是透明的,外面隐约看到几个男人在吹口哨,还发出阵阵笑声,我当时头脑一片空白,马上冲出浴室”,高女士回过神来,知道自己被人偷窥了。高女士是从南京来广州旅游的,她说:“昨天晚上入住××宾馆已经9时多了,天气热,人也累,就去洗个澡,进去之后也没注意看,还以为有两面镜子。今天一早我就找服务员理论,可是得到的答复只是几句‘对不起’,没有一个负责人肯站出来说话。” 高女士的房间位于宾馆二楼,在窗户对面不到30米的距离就是民居的防盗网,窗户斜下方不到5米也有一户民居。她说:“虽然我已经40多岁了,但是这个事情严重损害了我的隐私,给我留下了精神阴影,我交了100多元的住宿费还受侮辱,浴室窗户没有窗帘至少要打声招呼嘛。” 昨天下午4时多,高女士拨打110报警,附近的派出所派警员来调查。最后宾馆也只肯退还了高女士50元的房费,她也只能接受了。 (报料人:文女士 奖金: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