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社评:打击黑恶势力必须深挖“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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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7:28 新华网 |
“保护伞”不打掉,黑恶势力难根除。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打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充分认识打击“保护伞”问题的复杂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黑除恶斗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 近日,媒体报道的个别公安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比如,为聚众赌博、放高利贷的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 等人被双规,8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专案组就此案向社会通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政委苏和因涉黑于8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的7名刑警。这无疑是今年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开展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这些案例所透露出的“保护伞”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近年来,各级政府一直对各种黑恶势力保持着高压态势,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继被绳之以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在某些地方,黑恶势力并未消亡,有关黑恶势力暴力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仍时有发生。这其中,固然有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利益纠纷突出的客观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人与黑恶势力相勾结而导致的主观上打击不力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据新华社8月17日报道,中央政法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中强调指出:今后,我国各级政法机关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重视发现、收集涉案“保护伞”的线索和证据,及时发现、甄别、查处涉案的“保护伞”,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打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认识。黑恶势力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寄生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而每一起重大黑恶势力案件的背后,大多会有“保护伞”的庇护。 “保护伞”不打掉,黑恶势力难根除。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打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充分认识打击“保护伞”问题的复杂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黑除恶斗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特别注意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于那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除恶务尽,绝不手软。 打击黑恶势力,深挖“保护伞”,只靠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远远不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但要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工作的领导,还要切实加强对深挖“保护伞”工作的支持和督促。要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机关和基层组织渗透,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利用政治光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包括政法队伍在内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构建各机关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做到保障有力,措施得力。与此同时,各级党政机关还要千方百计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打黑除恶斗争的支持,最终形成打黑除恶、深挖“保护伞”的社会合力。(郭振清) 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