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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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7:4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 纪燕玲 通讯员 陈歆溥)海口市青年志愿者又有了一个新的团体,海口市司法局、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成立海口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报名参加的人通过后将注册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据了解,法律援助志愿者原则上要求应具有奉献精神,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法律专业知识和资格,能够适应相应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要求。律师、公 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政法系统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其他人员;取得律师资格但尚未执业、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人员;法学院校的师生;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新闻单位记者和文化单位的创作人员;有一定经济能力或社会活动能力并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贤达都可以到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名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