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彦:说情在我这里行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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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人物小传:戴彦,今年38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在海南省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了十几个春秋。2003年3月,他担任了陵水县检察院检察长。三年过去了,陵水县检察院先后有4个业务部门、4名检察官被海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1名检察官受到高检院表彰。 “说情,在我这里行不通!”说这话的人叫戴彦,是海南省陵水县检察院检察长。 记者在采访戴彦时,他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对法律和人民的高度负责,让记者对他油然而生敬意——“同学归同学,但这个面子我不能给” 2003年5月,担任陵水县检察院检察长才两个月的戴彦着手查办陵水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原所长李以德私分罚没财物案。案件侦查进入关键阶段时,一位在海口某政法机关工作的同学突然打电话给戴彦:“李以德是我的好朋友,罚没款并非他自己独吞,主要是作为所里人加班出勤的补贴,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放他一马吧。”戴彦听后,强忍住心头的怒火,平和地对那位同学说:“你也是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应该知道李以德私分罚没款是什么性质。同学归同学,但这个面子我实在不能给。” 2003年9月,李以德一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同年10月,法院以私分罚没款物罪判处李以德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 2005年,陵水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县农税局原局长李向仁涉嫌贪污、受贿。在陵水,李向仁的名气很大,他曾经担任过乡政法委书记、镇委书记。在任镇党委书记期间,李向仁曾组织过一支40多人的保安队横行乡里,他本人还用枪打伤过人,被称为“当地一霸”,群众敢怒不敢言。 接到举报后,戴彦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办案组,部署初查方案,并要求办案组顶住压力,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交代。果然不出所料,初查没多久,陵水县的一位领导就打电话给戴彦:“李向仁工作积极,只是工作方法不对头才引起群众不满,你别太认真了。”戴彦回答说:“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如果李向仁真的没问题,我们会帮他澄清事实,同时,也能给群众一个答复。”这位县委领导只好作罢。 2005年11月10日,陵水县法院以李向仁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这个忙我帮不了,你别费口舌了” 有人说,戴彦不通情理,软硬不吃,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法律的尊严。 陵水县检察院在对建设银行陵水县支行会计股原股长朱某涉嫌贪污案开展侦查时,朱某凭借在陵水县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广的优势,四处活动。一天中午,朱某的辩护律师、海口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某找到戴彦在陵水的住处,戴彦很吃惊。一番寒暄之后,林某说明了来意,戴彦严肃地对他说:“朱某这个忙我实在帮不了,你别再费口舌了。” 林律师虽然吃了闭门羹,但还是不死心,走前他从皮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领带盒要送给戴彦。戴彦觉得很蹊跷,连忙打开,原来里面装的是一捆100元一张的人民币。戴彦立即交还给林某,并严肃地说:“你是当事人的律师,怎么能帮当事人来搞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你是法律工作者,应该清楚,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公正的,没有例外。” 像这样求请人在戴彦那里吃闭门羹的例子不胜枚举。戴彦无心统计那些无聊的数字,因为他对腐败丑恶的行为深恶痛绝。 李轩甫 冯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