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采纳检察建议改变乡财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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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周文英 通讯员李云侠) 日前,江西省大余县政府作出决定,乡镇财政所改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财县代管乡用”集中收付,并逐步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 2005年8月至12月,大余县财政局的3名财政所所长、副所长、会计,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办案中大余县检察院发现,财政所人员的双重管理模式, 不利于对乡镇财务的监督和乡镇财务人员的管理;而“小金库”是诱使财务管理人员犯罪的动机。于是,该院提出了“加强乡财监督,改变管理模式,实行乡财县代管乡用”的检察建议。大余县政府高度重视,采纳了这条建议。 周文英 李云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