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内政部"称倒扁捐款违法"监院"批其指手画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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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10 人民网 |
人民网8月22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发起“百万人倒扁运动”,“内政部政务次长”林美珠昨天明确指出,此举已违反“政治献金法”相关规定,呼吁“监察院尽”速依法查处。“监察院秘书长”杜善良响应说,内政部可针对个案解释,但不应指使其它机关,“监院”不会跟着起舞。 “百万人倒扁运动”募款金额即将破亿,“内政部”昨天罕见主动召开记者会,“ 政务次长”林美珠指出,施明德个人募款行动以“倒扁”为诉求,属于政治性活动,募款所得也是政治献金,因此绝对适用“政治献金法”。同时,内政部于昨天下午主动发文给监察院,林美珠指出,基于保障民众捐款权益,不了解政治献金法相关规定,呼吁监院应本于权责,尽速对违法募款活动,依法采取查处行动。 林美珠表示,依据“政治献金法”规定,政治献金包含宣扬政治理念的政治活动,施明德所募款项当然是政治献金;另依法仅政党、政治团体、拟参选人可设立专户,施明德以个人名义募款,明显违法。 “监察院秘书长”杜善良昨天狐疑地说,过去向来是执行机关(“监院”)来认定个案,这回怎么倒过来,变成“内政部”主动“帮忙”认定?“内政部”的法律见解,“监院”不一定会接受,不会随着“内政部”的节奏起舞。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指出,政治献金通常是愈多愈好,依法个人最多只能捐十万元,不过,施明德募款以“承诺金”、“报名费”为名,号召一个人只捐一百元,这笔钱也可能只是一个民意指针。 有“监院”官员私下不满地说,连“法务部”都不曾主动解释个案并发函“监院”,“内政部”竟敢越俎代庖,有意指使“监察院”,可能以为现在没有“监察院长”、“监察委员“,就以为好欺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