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建房堵上社会不公的政策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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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39 法制日报 |
□独家视角 魏文彪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18日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 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一些地区出现了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等现象。一些地方部分单位的职工,以比市场价格低得多的资金购买以集资建房名义建设的豪华住宅。除人们从身边可以耳闻目睹的事实之外,近年来被新闻媒体披露的郑州市一些党政机关团购超面积、超标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重庆粱平与合川交警大队为职工“集资建设”豪华别墅等,就是这类现象的典型事例。 同样是城镇户籍人口与单位职工,多数人需要以昂贵的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房,但有些单位的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却可以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购买、居住豪华住宅;并且那些转手倒卖“集资建设”住房的人,立即就能拿到比一般职工一辈子收入都要多的差额款。这实际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不公。 另外,党政机关属财政拨款单位,按说不存在除工作所需之外的剩余资金,这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以集资建房名义筹集的资金与兴建豪华住宅所需资金之间的巨大缺口,要么是通过截留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而来,要么是出自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无论具体是何种情形,无一不是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私利之举。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以损害百姓利益为代价损公肥私,严重损害党政机关与干部形象,疏远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 就像意在鼓励节约的“四菜一汤”规定被部分官员异化一样,旨在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鼓励集资合作建房政策,也被一些党政机关有意曲解与利用。应该看到,现在许多地方已经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住房补贴,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所以再留这样的政策口子不但已无必要,而且事实上容易成为一些单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借口,所以理应对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一刀切,以彻底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径在住房改革领域内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