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以柔克刚的好办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39 法制日报 |
司法论坛 徐爱民 《法制日报》8月21日五版刊登一则新闻,说的是江苏丹阳法院强制执行推行“四个尽量”、“三个慎重”,即: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患 病的父母在场,尽量不让无关人员围观,尽量不在节假日或被执行人操办红白喜事时执行,对特困企业的案件、双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有病的被执行人慎采取强制措施,以人文化执行、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读后,笔者感到这则新闻非常耐人寻味。一个时期以来,执行难问题让各级法院伤透了脑筋,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不力也颇有微词。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各地都掀起了“执行风暴”。在很多人看来,法院执行工作主要问题是失之于软,呼吁法院的执行人员心再“狠”一些,手段再“毒”一些,力度再“猛”一些。这些分析和要求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执行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在力求尽快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尊重被执行人,体谅被执行人难处,不能以伤害一方的代价来维护另一方的利益。法官作为一个“居中”执法者,应该兼顾双方的利益,绝对不能成为代表某一方向另一方开战的“莽汉”。由此看来,执行中采取“狠”、“毒”、“猛”的招数,表面上执行力度似乎大了,实际上却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做法,很容易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 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们拿出像江苏丹阳法院法官那样的好作风,充分地体谅被执行人,尊重被执行人,就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执行中遇到的阻力,收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