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武侠经典《蜀山剑侠传》作者后人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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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48 新华网 | ||
奇幻武侠电影《蜀山》剧照资料图片 21日,著名武侠小说《蜀山剑侠传》作者的后人,起诉广州音像出版社等7家单位侵权案在市一中院开庭。 《蜀山剑侠传》的作者李寿民,笔名“还珠楼主”,是华人武侠文坛的一代宗师,享有很高的声望。他生前创作长篇小说40余部1700余万字,其中以蜀山剑侠为主题的《蜀山剑侠传》、《蜀山剑侠后传》、《蜀山剑侠新传》等武侠小说是他的代表作品。 李寿民夫妇去世后,子女们继承了遗产,其中遗作由李观政全权处理。2004年初,李观政发现VCD《新蜀山剑侠》的电视剧中的主要人物、情节均是改编自李寿民的《蜀山》系列小说,而片中并无明确的文字说明电视剧是根据李寿民的小说改编和摄制的。李观政根据VCD封面注明的出版和经销公司及每集片尾所显示的制作公司名称,先后与7个公司进行交涉。其中台湾瑞丰公司称依据台湾的相关规定,著作权已超过保护期;而广州音像出版社、台湾华视公司、香港得利公司等发行商,均称获得合理授权。李观政因而起诉7家公司,索赔100万元。 21日,只有广州音像出版社、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优久音像发行中心3家公司出庭。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其于2003年12月与香港得利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版权合约,获得《新蜀山剑侠》节目的发行权,后通过广州音像出版社授权,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孙思娅)[摘自新华网华人频道]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