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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园林所越权审批砍树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王海峰

  【金陵晚报报道】一边是手持相关部门“批准手续”的物业管理公司、砍伐工人;一边是希望保护多年老树而阻止砍伐的小区部分居民,在砍与不砍的争执中,高淳县江南圣地苑小区内7棵法国梧桐最终还是被砍倒4棵。这起砍树风波直到县领导亲自出面过问才被暂时平息。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虽然这起砍树事件缘起该县堤防园林管理所的越权审批

,但砍树方却是满肚子的委屈。

  居民:老树被砍很痛心

  8月18日上午10点多钟,记者来到位于高淳县城的江南圣地苑小区。听说记者来采访,一些居民很快迎了过来,把记者带到了9幢后面那片砍树的地方。

  这是9幢与围墙之间的一片开阔地,顺着围墙边走过去,前面是堆成长约20米的一大堆枯树枝,在这堆树枝下,隐约可见几个树桩。在这堆树枝前头并排耸立着3棵法国梧桐,很高很粗,每棵都在三四十米高。

  杨老汉说,8月5日上午8点钟左右,10多个人带着砍伐工具,开着卡车来到小区。工人们上树的上树,扣绳索的扣绳索。很快,锯树的电锯声便在小区响了起来。杨老汉等小区居民纷纷跑出家门出面阻止砍伐。但砍树人表示,他们是经过县里堤防园林管理所允许的。

  “我们当时就要求他们出示砍伐证,但砍树的人只说批了,但就是不拿出来。”一位姓孙的居民告诉记者,最后对方从身上掏出一张《调查表》。该表上所填写的内容是该小区物管砍树的“申请”,在审核意见栏中有堤防园林管理所签署的“同意”意见。

  小区居民把此事投诉到了该县常务副县长史剑波那里。在史副县长的直接干预下,砍树行动终于被制止,此时已经有4棵大树被砍。

  物管:砍树是迫不得已

  就在居民们向记者介绍情况时,一位手拿摩托车头盔的年轻女子一声不吭地出现在居民身边。

  居民们说她就是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南京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天砍树时她在场。不过提起这件事她表示确实是迫不得已。

  据该工作人员讲,这几棵大树生长在小区的围墙边,在围墙外还有很多平房住户,他们经常接到住在小区外面靠近大树的几户居民投诉,一到刮大风,就会有枯枝掉下来,砸到他们的屋子。不久前还有一位居民被砸伤。

  物业管理公司于是决定把这些树砍掉。“我们向园林所申报要求砍伐大树,园林所也是按照程序出面砍伐的。我觉得我们做得没有错。”

  据该县堤防园林管理所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这几棵大树小区内有部分居民不赞同砍,但还有一部分居民和小区外的人都要求砍,而且据他们调查枯枝确实砸伤过居民,园林所这才批准了凯盛的申请。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他们县城境内的林木,如要砍伐,都必须向他们申请,他们在调查后会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

  在圣地苑小区的围墙外,记者看到了住在大树附近的几家平房住户。对于砍树一事,他们基本上都持赞成砍伐的意见。

  监察局:园林所越权

  为弄清情况,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制止砍树行为的副县长史剑波。史剑波说他已经让县监察局调查此事,记者随即来到高淳县监察局。

  局长邢益昌告诉记者,经过他们的调查,确定此次砍伐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以前县里农村砍树,一般都是向园林所申报,由园林所决定是否砍伐,这已经形成习惯。但按照法律规定,树木砍伐的审批权不在堤防园林管理所,而是在它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淳县建设局,园林所只有审查申报的权力。”邢局长说,他们已经形成监察建议书,建议建设局整改。

  邢局长表示,从调查的情况看,这些树确实发生过刮大风时落下树枝砸伤人的事,而且这些树也并非名贵树种,不属于保护范畴。

  “砍当然能砍,但首先要做好居民的安抚工作,不能再发生矛盾。”邢局长说,他们在监察建议书里也提醒建设局,即使做好了居民们的工作,最终砍了树,也要在第一时间里做好这一块地方的绿化工作。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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