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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企业引来“环保局刘队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12 南方新闻网

  偷排企业引来“环保局刘队长”

  冒用身份者被记者识破,省环保局通知企业要防骗

  “深圳某厂偷排”追踪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实习生王飞鹏通讯员赵钊怡)这边环保局还在取证调查,那边就有人开始打企业的“主意”。昨日本报记者和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分别接到了一名自称姓刘的人打来电话,询问被查处的企业的地址和电话。省环保局担心此人以环保局的名义行骗,他们迅速通知了被查处企业不要上当受骗。

  “队长”和“主编”共用手机?

  昨日本报和广东电台“民声热线”(020—36235999)节目联合报道了深圳市宝安区红光阳真空有限公司因为长期将未经处理的工厂有毒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被环保局查获。下午就有一名自称是深圳市环保局稽查队的“刘队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报纸上曝光的这家企业具体在什么位置,负责人的电话多少,语气显得特别着急。

  本报记者建议他找省环保局。但此人声称,他打电话找过省局的黄队(本报报道中提到的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副队长黄惠),但是“黄队出差了,手机打不通”。

  但记者偏偏刚刚才和黄队联系过,没有出差一事,这个细节引起了记者的警觉,记者假装表示帮他查找地址和电话,并要求他留下联系方式。这名“刘队长”极不情愿地留下了一个手机号。

  记者随即跟黄惠取得了联系,他告诉了记者另外一个“细节”,上午一名自称是本报副主编的刘先生也曾向他打听同样的问题,更“巧”的是,这名“刘主编”跟“刘队长”留的手机号是同一个。

  曾有企业遭遇“通天”骗子

  “可能有人想借此行骗!”此事引起了省环保局的重视,他们迅速给被查出问题的企业打电话,要他们提高警惕。据了解,以前有的企业曾遭遇过此类骗术,一般是企业违规被媒体曝光了,骗子就会打电话给企业,声称自己认识某某部门的负责人,可以摆平此事,借此诈骗钱财。

  偷排企业至少可受三项处罚

  据省环保局透露,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给深圳市环保局,正在处理之中。

  根据省环保局的水样检测报告,该企业排放的污水,重金属严重超标,其中镍超标125倍,铜超标86倍,pH值也有超标。

  按照目前的检测结果,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该企业至少可以受到三项处罚:一是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最高可以被罚款10万元;二是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最高也可以被罚款10万元,扩产的部分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还可以被责令停产;同时可以被追缴排污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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