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农村集镇不要搞“城管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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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14 四川在线 |
最近几年,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都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局。同时,都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国家级卫生城和省级文明城、国家级文明城。应该说,其初衷都是很好的。因为我们总不能够在一个不卫生、不文明的环境中生活。从这个角度出发,无论是城管执法,还是城管创建,都是对的。 问题是,我们终究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都还有 下岗职工,贫困户,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人数并不低。他们要生存,要活下去。要养家糊口,要为儿女缴纳高额的学费,还要时刻担心病魔的侵袭。这一切,都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有大本钱做大生意,也不可能有钱能够购置一间门面。他们只能风餐露宿地在街头巷尾摆设一个小摊,或用板车、三轮车拖着,或者用蓝子盛着,或者干脆摆个地摊,赚点辛苦钱。然而,他们的这种做法理所当然为城管创建所不容,为城管目标所不容。因此,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所以,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可以听到这样的信息:要么是城管不文明执法,欺凌老百姓;要么是城管人员被打击报复。 面临着这样的矛盾和冲突,我不讳言,从一开始,我就是反对城管的。因为我认为,城市的“脸面”固然重要,但老百姓的生存更加重要。并且预料,如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将会激发更大的事情。且不说以人为本,也不说要重视人民利益。仅说一个已经被千百年来反复证实了的一个哲理或者反复演绎了的故事:你不允许我生存,我就不容许你生存。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被无证小贩刺伤致死,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此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已经被扣押了一辆三轮车。如果这一次三轮车再次被扣押,那么,他就失去了在北京生存的基本条件。于是,愤然而起。 我这样说,并不是犯罪分子开脱。因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杀人害命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城管人员被管理对象杀死,无疑是一场悲剧。但这样的悲剧真的不可以避免? 实际上,早在7月份,温总理为瓜农进城摆摊“开禁”就给了我们的答案。这就是:我们制定任何政策,都必须首先要考虑这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如果这项政策侵害了人民的利益,我们就要修正。再就是,我们的一切政策都要从实际出发。 根据温总理给我们的答案,我们再来审视城管执法和城管创建,我们是不是应该说,本来就是属于农村集镇的小县城,没有必要必须象大、中城市一样搞什么城管创建即省级、国家级某某城的达标? 说到达标,使我想起媒体报道的湖北等省已经取消了几百个检查达标项目,对县城的创建某某的达标是否在内,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说,对本来就是属于农村集镇的小县城,非要象对待大城市一样搞城管执法,城管创建,显然不符合实际,应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