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避免双重征税有利两地融合提升香港竞争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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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1 中国新闻网 | ||
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局长刘麦懿明﹐21日就此前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一事回答记者提问。“安排”涵盖个人和企业的直接收入﹑间接收入﹐将1998年双方就营业利润及个人劳动所得订立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扩大﹐以保障同一项收入不论是直接收入或间接收入﹐均不会被双重征税。中新社发 宋吉河 摄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8月22日电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21日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香港《文汇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新安排不但有利于促进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互利发展,还进一步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提升国际竞争力。 社评表示,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与CEPA协议相辅相成,为进军内地服务业市场的香港专业人士,以及在内地投资的港商,减轻双重纳税的负担。同时,新安排还具有防止偷漏税的作用。 同时,香港在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下的适用税率,在所有与内地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亚太国家和地区中,是最低的。在香港税率本来就比内地偏低的情况下,有关安排可以吸引在内地投资与创业的港企及港人,更多地在香港纳税,从而增加香港的税收。 社评指出,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助于在两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建立清晰可行的征税标准,消除市场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加强行政协调,创造一个日渐统一的市场;新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经济的支持,为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互利发展提供了又一制度性的保障,显示中央希望港人在经济区域化和全球化的时代,抓住机遇,在两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抢占先机,推动经济转型,提升整体竞争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