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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加班不超36小时很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6 南方日报

  深圳某电子企业竟对执法检查组称

  每月加班不超36小时很难

  本报讯昨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带队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执法检查组在深圳抽查了几家企业,并向员工详细询问了工资支付的情况。

  据介绍,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资强劳弱,加上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在深圳市仍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违反工资支付条例的现象仍然不少。

  在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检查组发现不少员工在生产旺季的加班时间远远高于条例规定的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标准。考核表上,一名员工工资记录显示:她的加班工资为900元,远高于800元的基本工资,占一个月收入中的最大份额。以加班工资8元/小时计算,这名员工一个月加班时间长达112小时左右。

  据悉,该公司以前曾被要求整顿过。公司负责人称,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不太符合生产实际,很难施行。一线职工在生产繁忙时期每月加班时间起码超过50小时。对此,省人大检查组表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有关职能部门将继续责成其整改,并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罚。

  孙晓素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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