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一小时 才挣6毛钱?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6 南方日报 |
加班一小时才挣6毛钱? 在东莞,《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组面对面促违法企业整改 “请东莞震×家私有限公司介绍情况”,“请虎门××发展有限公司介绍情况”,“智×服装有限公司来了没有”……昨日,东莞市人大召开了一个特殊的座谈会,被请来参 加会议的都是那些被投诉在工资支付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最低加班工资低至一小时6毛钱,整个企业八成的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不签合同?工资为什么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率领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一执法检查组,当面询问被投诉企业管理人员,有的企业被问得哑口无言。据悉,今年6月起,省人大已经公布工资支付投诉热线,2个多月内,接到来电来信1600多件,掌握了不少违法的线索和证据。在东莞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指出了诸多企业存在的工资支付违法行为。 劳资双方必须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必须签订的。但检查组发现,几乎所有被投诉企业都没有很好地落实签订劳动合同。今年7月24日,某家私有限公司的员工李某向省人大来信投诉,其所在的企业80%的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时一个月加班超过139个小时,年休假和法定假期也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座谈中,面对检查组的询问,该企业的管理人员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的,很多工人自己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没办法强迫,而后又称自己的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已超过60%,而非投诉中所说的仅两成。对此,检查组当即指出,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是所有员工都必须签订的。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企业权益的维护,很多劳资纠纷就是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引发的。检查组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劳动保障部门。 一个月休一两天太不合理 “工人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11个小时,但我们有淡旺季之分。” “加班费听说只有0.6元?” “对。但我们是计件工资核算下来的。” “一个月休息多少天?” “一两天!” 执法检查组与东莞某服装有限公司之间的对话,则反映了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加班时间过长,企业不付或者支付很少的加班费。检查组指出,该公司的做法是明显违法的。超出11小时才算加班,每个小时只有6毛钱,一个月又只能休息一两天,“这也太不合理了!”虽然参加会议的公司管理人员辩称是计件工资,但折合成小时工资实在太低。 检查组表示,企业应该深入地学习《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了解有关加班费用的支付规定。凡是已被查出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上述的违法现象绝对不能容许。 职能部门不作为就是失职 “出来打工容易吗?几百块钱可能就是工人一个月一家人的生活费,如果企业还拖欠,让他们一家怎么过?政府工作人员要换位思考,也许几百块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但打工者就很当一回事。”黄丽满强调,政府部门有责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感情上讲,执法人员要带着感情工作,设身处地地为劳动者着想。从责任上讲,职能部门不作为就是失职。 黄丽满说,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涉及企业的诚信和形象,以人为本、守法经营是办好一个企业最基本的条件。今后,省人大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将继续关注,不排除明察暗访的可能,目的在于通过对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了解和分析,判断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