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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前面建配电房并不违约 某开发商赢了官司失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通讯员/朱仕宏张文辉)黄先生比别人多花5万元,买下了一套门前有大草坪的别墅。没过多久,开发商在这片草坪上建起了配电房,这让他感到十分不满,遂将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中山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黄先生看上的这套别墅依山傍水,一出门便对着一片面积达500多平方米的草坪,而这套别墅的价格也比不靠近绿地的别墅高出近5万元。黄先生于是在2002年与开发商签订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用76万多元买下了这座别墅。

  不久,黄先生发现自家别墅前的草坪上一座配电房开始施工。据黄先生说,在施工期间,他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但物业公司称配电房的建设与其无关,开发商则称配电房是临时建筑,很快就会拆除。

  2005年11月,开发商扩大了配电房的建设面积,为此,黄先生又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黄先生认为,别墅门前的那片大草坪,是他购买该别墅的主要因素,同时担心配电房产生的电磁波辐射会影响他和家人的健康。为此,黄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7日,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建筑面积、房价,还约定了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但对别墅门口对开是否必须保持一大片草地没有约定。对此,黄先生没能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向其销售该别墅时,明确作出上述类似承诺或说明。而关于配电房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拆除的问题,黄先生也没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法院认为,此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为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有法律界人士提醒购房者,今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的权利考虑周全,勿轻信发展商的口头承诺,将双方的约定白纸黑字写进合同里,避免今后遭遇与黄先生相同的经历。表面上看,该发展商赢得了这场官司,但实际上是失去了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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