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两独立小区划在同一条红线内 “连体”小区业委会“难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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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3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只因10多年前被划在了同一条规划红线内,海珠区两小区如今正面临着非常棘手的“分家”难题:一新一老两小区均想成立业委会,但有关部门却称难办。历史与现实矛盾交织在一起,本不是一家人,为何强要叫他们进一家门?一墙之隔的两小区业主均在感叹:都是一条红线惹的祸。 现场 两小区业主各走各门 樊先生是新小区即滨江新城市花园“自由心岸”的业主,昨日,他拿着厚厚一沓资料找到记者,目的是叫记者帮他们“分家”,他们想独立成立一个业委会。在其材料中,记者看到一份他们小区业主联名写给海珠区房管局的申请,希望能成立独立业委会。 据樊先生介绍,滨江新城市花园(新小区,2003年建成)与滨江花园(老小区,1993年建成)现分别有住户600多家与300多家,两小区分别有自己的独立物业公司,且有自己的大门,小区之间隔着一道篱笆墙与绿化带,两边业主很少有来往,上班下班各走各门。记者看到,他们两小区大门紧挨在一起,并分别有各自保安员把守。 历史 一条红线捆住“两代人” 一个是13年前建成的小区,一个是3年前建成的小区,新小区业主自称是“新生代”,而称老小区为“老人家”。据新小区业主代表樊先生介绍,按规划部门10多年前的最早规划,两小区被划在了同一条规划红线范围内,但由于分属不同开发商而独自成立小区,也一直由不同物业公司管理。 一前一后,相差整10年的两小区如今又遭遇新的难题。2003年底,老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但由于申请业主数未达到法定比例,老小区几名退休老业主只能成立一个临时业委会。而新小区600多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当其向街道提出申请时,却被告知只能与老小区合起来成立一个业委会。去年7月,他们又向区房管局申请,又被告知须获得2/3业主投票同意。 纠葛 两边业主均不愿“合伙” 业主樊先生对有关部门的说法极其不满,“明明是两个小区,却非要强迫他们合并,谁干?”据其分析,新小区各项设施均较新,配套设施齐全,而老小区已使用10多年,大修过几次,维修基金所剩不多,“谁想把自己花钱买的游泳池等设施,与其他人分享?” 新小区业主不满意,老小区业主同样不愿干。老小区业主骆先生对记者说,他们小区物业管理费相对低好多,最贵的不超过1.3元/平方米,而隔壁新小区却要2元/平方米以上。“我在这住得好好的,为何要多掏钱给他们!”对于有关部门提出的2/3以上业主投票“建议”,双方业主均称不可行,他们都不愿合并小区,更不愿成立一个业委会。 问题 同一红线内容不下两个业委会? 既然是两家开发商所属小区,为何当初会被划在同一条红线内?据知情业主透露,最初该地块被一家单位拿下,但其后由于资金等问题,同一地块被分成了两块,由两个公司开发,两个公司管理,持续至今。 即便如此,那同一红线内就不能成立两个业委会吗?记者昨日咨询了有关专家。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张学华律师表示,在广州市房管局2003年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成立业委会有三种区域划分途径,一是按规划红线划定,二是按已建成或自然形成的物业范围确定,三是由全体业主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张律师说,像以上两小区分别要求成立业委会做法,既合乎情理又合乎法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单小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