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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停车费约提价三成 9月16日起四路段禁行大货车 10月1日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34 南方日报

  三大措施力减鹏城交通压力

  9月1日起停车费约提价三成9月16日起四路段禁行大货车10月1日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措施:

  工作日高峰时段停车费提高

  目的:

  减少机动车出行

  为了运用价格杠杆减少机动车使用和出行,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深圳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并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新的停车场收费方法案将停车场划分为住宅类、社会公共类、临时类等3个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种价格管理形式。其中,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临时类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另据悉,新政策主要对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调整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是住宅类停车场,包月收费不作调整,即小车露天停放110元/月,室内停放250元/月;但临时停放收费调整为第1小时5元,超过1小时则按1元/小时收费,其中,特区内中心城区全天15元封顶、特区内非中心城区及特区外地区全天10元封顶。

  对于由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医院、学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停车场,及临时停车场、工业园区停车场,新收费办法分区域、工作日、时段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其中,一类地区(特区内中心城区)上述停车场在周一至周五8:00—20:00的收费标准提高为第15元/小时,以后每半小时1.5元,20:00—8:00为1元/小时,周六、周日则第一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二类地区(特区内非中心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的收费适当提高;一、二类地区非工作日、非高峰时段的收费作结构性调整,有升有降;三类地区(特区外地区)则维持现状不变。至于纯商业性停车场则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据悉,本次调整的综合提价幅度约为35%。对私人车主的影响,如不改变出行方式,月均增支187元。对改善交通拥堵的影响,交通流量约可减少12.3%,考虑到交通流量的惯性增长,最终交通流量约可减少4%。

  措施:

  北环等路段禁行大货车

  目的:

  分离货运交通

  “从9月16日开始,每天24时禁止大货车驶入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泥岗路(上步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通行。”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深圳市物流业的不断发展,过境和疏港货运交通量持续攀升,在目前货运通道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货运交通对中心城区的城市交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以北环大道、泥岗路、皇岗路最为突出。但伴随着南坪快速路、盐排高速公路等陆续建成,干线路网得到不断完善,为实施分离货运交通组织创造了有利条件。4条路段禁行大货车这一措施,是为舒缓市内交通压力,继罗沙公路货车限行、成功实施“东进东出”战略后,紧接着实现货运交通“西进西出”和“中进中出”的交通发展战略,逐步实现客运通道和货运通道相分离,过境、疏港交通和城市交通相分离,为市区内城市交通畅通腾出空间,同时也为市区环境提升创造有利条件。

  限行措施实施后,需从北环大道、泥岗路、梅观路经皇岗路进出皇岗口岸的大货车可以经北环/龙珠立交或北环/南海立交绕道南坪快速路、广深高速公路行驶。需经北环大道、泥岗路往来东、西部港区的大货车,可以经北环/龙珠立交绕道南坪快速路、布龙公路、205国道、盐排高速公路行驶。

  “深圳停车场收费9月整体提价35%,北环、泥岗等4条道路将禁止大货车通行……”昨日上午,深圳市交通、交警、物价、法制、国土房产等部门及深圳保监局负责人就深圳交通发展的相关问题举行新闻通报会,对市民关心的路段限行大货车方案、停车费调整政策等措施制订实施进程进行了通报。

  记者在通报会上获悉,北环大道、泥岗路、皇岗路、梅观路将于9月16日开始24小时禁止大货车驶入通行;10月1日起深圳特区开始实行《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措施:

  轻微事故可自行协商处理

  目的:

  减少拥堵和二次事故

  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保监局共同制定的《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10月1日起将在深圳市经济特区内先行实施。据介绍,实施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发挥保险行业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作用。

  该措施规定:市区道路上目前大量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由事故的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市交警部门事先制作并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即作为交通警察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理赔的依据(无需交警出现在事故现场),当事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当事人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事故中如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警察依法从轻处罚;对不执行规定、应撤离而未撤离现场的,则依法从重处罚。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则可在车辆不妨碍交通情况下,立即向各自的承保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到“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进行定损和索赔。这一措施将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刘丽刘林

  图:

  过境货运车辆交通行驶路线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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