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陌生人社会”与法治化生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35 大河网-大河报

  震惊全国的陕西省汉阴县“7·16”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邱兴华8月19日晚落网;经过初步审查,警方已基本确定邱兴华的犯罪事实(8月21日《大河报》)。一个月前的7月16日,这起特大杀人案件发生在汉阴县平梁镇铁瓦殿,6名管理人员及4名香客被杀。凶手的嗜血与残忍,在任何地方、任何时代,都大大超越人们道德、法律、良知、情感的底线。

  对于这么一起反社会、反人性的特大凶杀案,社会关注度自然会很高,某网站网友

评论累计有1.5万多条;匪夷所思的是,其中许多极其荒谬的跟帖却赢得极高的点击率,譬如“赶上当年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了”、“邱大侠月夜铁瓦殿”、“为什么一个普通百姓要杀这么多人,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吗?我想可能也是被逼的”等等。网友与杀人嫌犯之间是完全陌生的,相互间构成了典型的“陌生人社会”;一位法学家对于“陌生人社会”的感慨,恰好可拿来说明这种非理性网评:“在这个世界上,传统不存在了,共识不存在了,底线不存在了,基础不存在了……”正因如此,在“陌生人社会”如何“法治化生存”和“理性化思考”,成了一个必须面对的严重问题。

  现实世界正越来越走向“陌生人社会”。堪称社会学家的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这样分析“陌生人社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在“陌生人社会”中,人们以“相互不认识”为主要特点,那么,“不认识”的人发生种种关系,大抵是以契约为基础的,这就需要我们努力走向“法治化”,而不是非理性的“感情用事”。

  目前我们正处在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过渡中,看邱兴华大案的本身,就是一个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中的理性丧失:他从外地搬来,与当地形成了一定的“陌生人社会”关系;但他与被害者有一定的关系,处在“熟与不熟”之间,又非完全的家族化关系,所以一旦有了矛盾,就更容易走向极端。

  邱兴华一案带给我们的社会学思考是深远的,而网友的诸多非理性评论,带给我们的思考则更复杂。□徐迅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