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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大学通知书骗款53万元 两名大学生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35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两名在校大学生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先后诈骗9名高考落榜学生的家长53万元。因犯诈骗罪,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齐大伟和初名有期徒刑10年、6年,并处罚金1万元、5000元;赃款34.6万元及用赃款购买的物品依法发还受骗者。

  齐大伟和初名老家都在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都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在校期间,齐大伟认识了承包学院食堂的贾留群(在逃)。2005年6月,齐大伟和贾留群商量给高考

落榜生办理补录上大学的“事宜”,随后,齐大伟找到同乡浦某,让其帮忙找生源。同年9月份,浦某在吉林省找到生源后,将学生家长交纳的费用中的13万元汇入齐大伟在银行的账户上。后齐大伟、贾留群分别伪造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补录证明和录取通知书,上面加盖初名伪造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工作处”印章后一起交给了浦某。当年10月29日,浦某又汇入齐大伟银行账户40万元。

  11月底,当刘某、尹某等9名学生家长带领学生,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报到时,发现录取通知书系伪造,即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反映。学生处于12月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齐大伟、初名被抓获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34.6万元及用赃款购买的手机、手提电脑、摩托车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齐大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初名帮助齐大伟伪造印章及证明,配合齐大伟完成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共犯。根据两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分别对二人做出以上判决。

  被告人齐大伟和初名不服判决,两人均提起上诉。□记者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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