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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城市调控细则未见出台 房市调控莫变"空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43 中国新闻网

  2006年5月18日消息,17日国务院确定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六条措施。中新社发 马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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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国家发改委、统计局联合发布统计数据:7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其中,深圳上涨13.6%、北京上涨11.1%。

  从“国八条”到“国六条”,虽经好几轮宏观调控,房价高企的势头似乎没有缓解,某些地区甚至迎控而涨,许多地方的“调控”更是在软约束中沦为“空调”。住房已经被公认为当今中国人最沉重的生活负担之一。客观地说,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会像证券市场一样,政策一出台,市场马上就能有所反应。房地产投资周期比较长,要实现结构调整、形成规模供应量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指望房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是不现实的。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距离5月29日国务院37号文件(“国十五条”)出台近三个月了,建设部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也出台一月有余,可许多城市的实施细则却迟迟未见出台,这令市场多方主体备感煎熬。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另外一组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5年,我国城镇人口每年平均增加2000万左右。在这些新增人口中,不仅基本上没人可以享受福利分房,而且买得起房地产市场提供的商品住房的只是其中极少数。在全社会70%买不起房的人当中,新增人口至少占到其中的90%以上。换句话说,在房改之后需要住房的群体当中,是高收入阶层率先进入了商品化的住宅市场,而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尚未成为住宅市场的重点顾及对象。就目前而言,70%的商品房是由30%的最高收入人群购买。这一事实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当前“住宅市场价格如此坚挺”与“房价收入比如此之高”两者能够并存。从全社会平均水平上统计出来的房价收入比,当然不能解释面向高端人群的住宅市场的价格水平。(下转A02版)

  从最初的住房保障政策设计方案看,住房商品化基本上是“三条路线”:高收入者到市场去买商品房,中等收入者去买有政策补贴的经济适用房,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去租政府投资的廉租房。也就是说,商品住房的价格涨不涨本与广大老百姓无太大关系。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牟取了过大的利益而却没有把钱投向本该由政府承担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去。据权威部门透露的数据可以推算出,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中国的住房自有率就下降了十多个百分点,这个数字集中体现了中国住房问题现状的严峻性。

  对民众而言,有居才能安、有产方能宁。同理,“民富则易治、民有产则畏法”也成为中国久远而行之有效的一种情状。不能不遗憾地指出,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在社会住房保障方面的投入实在是太少了。

  建设部一位专家指出,假如我们每年只能满足5%的人群的居住需求可住量的话,那么,要先保证困难群体居住改善的优先权,而不是富人占有这5%的名额。如果纯粹尊重市场法则的话,谁出价高,谁先获得资源。那么显然收入最高的群体最先获得这个资源,这不利于实现社会平等。

  从短期看,在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未完善前,稳定市场、稳定房价应是当前各地方政府的要务之一;而从长期看,保障大多数老百姓“居者有其屋”应成为考量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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