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利用木马病毒 盗款七万元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30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周玉通讯员陶瑜)利用木马病毒程序,三男子在湖北通过网络侵入深圳事主的银行账户盗走7万元。昨日,此案已由南山法院审结,三名男子因犯盗窃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16日,本报报道该三名男子已被批捕。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湖北人刘峰(在逃)、严某、李某、陈某四人从笔记本电脑记存文档中找出之前利用木马病毒程序盗

窃的被害人李某英在建设银行的账户资料,分47次盗走其账户内余额76685.35元。

  法院认为三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未满18周岁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