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类场所狗狗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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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30 南方新闻网 |
15类场所狗狗禁入 悬挂禁狗标志,违反规定者将被罚款500元 本报讯(记者郭海芸)带着心爱的狗狗看电影、坐公交车的场景将不再出现。随着莲塘辖区的数百只狗狗于上周末领取了“电子身份证”,《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下一步实 施措施将是在15类场所悬挂禁狗标志。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包括影剧院、博物馆在内的15类场所将禁止狗狗进入,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500元罚款。自7月1日新《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深圳市城管局开始着手实施条例,预计今年底完成12万只狗的登记管理任务。其中,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也将公布,这些场所包括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活动场所。在文娱场所方面,包括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此外,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也被列为禁止携带犬只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单位有权限制犬只进入其经营场所。 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秦永安表示,这些场所悬挂禁狗标志一方面是提醒狗的主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这些场所的环境,即将悬挂的禁狗标志将采用国际统一标志。此外,狗狗进行户外活动时,也将有一定限制,需由成年人牵领,狗狗要携带号牌、束犬链,狗狗在外排泄的粪便也要由携犬人负责清理。在狗狗出游方面,乘电梯时要防止犬只伤人,坐出租车时,需要经过驾驶员同意。 悬挂禁狗标志的15类场所 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活动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 图: 除了15类场所禁入外,狗狗在户外活动还将受到一定限制。本报记者黄宇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