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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民:为杜绝宾馆式"培训中心"出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31 新华网

  燕农 作者文集

  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党政机关普遍兴建的“培训中心”中,一些已变成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培训等为一体的豪华宾馆,越来越偏离了“培训”的本意,成为利用便利条件大肆拉关系、钱权交易、请客应酬、公款吃喝玩乐的地方,甚至成为变相创收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隐蔽场所,滋生出大量腐败。(8月20日新华网)

  公务员队伍定期培训,委实重要。而在相互攀比中建起的培训中心,一些成为了新的“腐败源”,则很值得警惕。但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所言:“解开‘培训中心’这个社会化的困局,不能只靠发几个文件和规定了事,制度层面的建设才是解决之本。”在我看来,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应该将公务员的培训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首先,这种制度设计符合法律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而所谓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公务员培训当然不在采购范围之内,但为培训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住宿、餐饮等等,却应该在规定的采购服务范围之内。而且,很多地方也都把经费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规定到必须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之内。很多大范围的公务员培训,往往要超过5万元。所以,于法于理,这块财政资金支出,都应该政府集中采购。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集中采购干部职工培训服务,可以降低费用支出,最大可能地压制腐败滋生的空间。每人每天培训费用达到一千元,甚至还要发放购物消费卡,一个培训期下来就要几千元,在以财政全额拨款为主要形式的各“培训中心”上,主管部门无异于将左手的财政公帑,倒到右手的“小金库”上。而且据此也就有了腐败的可能。所以,根本上治理“培训中心”中的腐败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很多“面子工程”的中心社会化,让它在断奶之后参与公务员培训服务的竞争。这个时候,只需规范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和质量,即可以斩断有关部门左右手互换的链条,并降低培训费用。

  再有,实行政府采购,是在政府层面建设节约型社会之必须。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大型国有企业所建的“培训中心”,如果放之于市场,应该能够满足公务员培训需要。但如果依然放任各个部门“各自为政”,自己建自己的,“培训中心”的数量还会进一步增长,在造成财政资金巨大浪费的同时,对“培训中心”所热衷的风景名胜区的公共资源也将不断侵蚀。

  “政企不分”在政府之于社会管理上已经被逐渐摒弃,但在政府的内部管理上却依然残留。“培训中心”即是其中一例,只有让其归于市场,政府管理才能越来越规范。

  相关评论:有些“培训中心”咋建成豪华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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