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维护邱兴华子女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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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
■邓清波 涉嫌杀死10人的陕西邱兴华已经被警察成功缉捕。然而,综合媒体相关报道,可知以下两点:一是警方曾经长期埋伏在邱兴华家,抓捕邱兴华是当着其子女之面进行的,且邱兴华与警方发生了暴力冲突;二是,警方曾经让邱兴华之女向山上喊话,要求邱兴华露面以让警方围捕。邱女说:“帮警察抓爸爸心里很矛盾。”(本报昨日A3版) 首先,对劳苦功高的警察们要表示诚挚的慰问。然而,有些话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说出来,是希望以后不会再有类似情形发生。 邱兴华的子女都是无辜的,大女儿梅梅还要过几个月才满18岁,小女儿和儿子更都是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担忧,警方在对他们的父亲实施强行抓捕、双方肉身相搏的暴力一幕,会不会在未成年的姐弟们心中留下永远的阴影?警方应该考虑到,也完全可以做到在邱兴华家设伏的同时,采取恰当办法将其未成年的子女转移,避免他们直接看到这一幕。 至于要求他们帮助抓捕其父亲,就更加让人难以接受。按照我国法律,即使包庇自己涉嫌犯罪的亲人也可能构成犯罪。但是,纵然不容许犯罪嫌疑人的子女帮助其父亲脱逃抗法,也不宜迫使他们反而站到警方这一边来,因为,这虽然“大义灭亲”,却违反人伦天性。更何况,邱兴华之女还未成年,她无法准确判断自己此举的意义,此举很可能使她此生都受到心灵创伤,实在是对她正当权益的损害。 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应该有勇有谋,但并不需要不择手段,让未成年的子女目睹自己父亲与警察的搏斗,甚至让他们去帮助警察喊话抓捕自己的父亲,实在令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我们的法律应该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一些,在执法和人伦天性之间,也应该给后者留一丝喘息的余地,更应该时刻重视对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