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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9月起农村全面实行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廖才文 通讯员 广赞 若风 阳莹

  本报8月21日讯株洲市将从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定保障标准为825元/人•年,将惠及株洲农村5.45万名低保对象。

  株洲市有农村人口71.05万户,2710670人。据调查,全市农村人平年收入不足825

元的贫困人口约为2.1%%左右(含五保对象),如果按2%%的救助面予以救助,全市农村共有低保对象5.45万人。

  目前,作为株洲市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该市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醴陵市、茶陵县已经进行了农村低保试点,天元区、石峰区、攸县、株洲县也正在积极筹备,准备启动农村低保工作。

  今年以来,醴陵市投入资金230多万元,救助低保对象18804户次,茶陵投入资金100多万元,救助低保对象7702户次。其他县区继续实行特困户救助。

  据了解,下半年,株洲市农村将坚持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低标准起步,逐步完善提高,株洲市县(市)暂定保障标准为825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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