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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提高至4.1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46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李增艳

  8月19日,西藏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步上调。

  据了解,西藏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全国统一规定,本次同步上调,是继2004年以后存款利率水平的再次上调。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2%,

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也相应调整。

  据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介绍,目前西藏实行的是优惠贷款利率的政策,沿用了西藏“十五”期间的货币优惠政策。其西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全国现行利率平低2个百分点。其中,一年贷款利率由现行3.87%提高到4.14%,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贷款利率也进了相应调整。

  其标准为:6个月以内(含6个月)全国贷款现行利率为5.58%,西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调整后为3.60%,6个月一年(含一年)全国贷款现行利率为6.12%,西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调整后为4.14%;1至3年(含3年)全国贷款现行利率为6.30%;西藏金融机构贷款调整后利率为4.32%;3至5年(含5年)全国贷款现行利率为6.48%,西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调整后为4.50%;5年以上全国贷款现行利率为6.84%,西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调整后为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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