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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幢房子都有它的“家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前天,市城建档案馆发布消息称,新的《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即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本市工程建设单位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如果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过改建、扩建或对重要部位进行过维修的,这些内容也必

须补充进原档案———换句话说,建设工程档案可视作记载一幢房子一生历史的“家谱”。市城建档案馆有关负责人表示,保存了这些档案,城市拆迁、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维修、区域规划,以及市民做产权证、装修房子、解决房产纠纷、土地红线纠纷等,就有据可查了。

  此次新发布的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城建档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否则,建设单位将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有各类城建档案逾6万卷,其中包括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市三区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的全套建设资料,市民如果对所住房屋的建设历史、房屋结构、建筑用材等有疑问,均可持相关证件,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免费查阅。(程旭辉王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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