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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叫停合作建房肥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08 国际在线

  作者:郭之纯

  近日,建设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自8月14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谋取住房利益。(8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笔者注意到,由于这一做法指向的是党政、企事业等单位,而且又巧妙定位于“严禁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角度,颇获一些好评。

  但实际上,抛开部门福利等不谈,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集资合作建房的存在功不可没。在存在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下,房价上涨虽然也很快,但由于权力部门集资建房这个参照物的存在,房价的上涨或许尚有所顾忌。换言之,那些并没有享受到集资合作建房福利的人,或许也早已“搭过便车”。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由于“熟人社会”,兼之房价上涨的速度不明,不少已经有房的人在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时,往往将集资权以各种方式赠与亲友或以很低的价格转让,这在客观上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困难,对房价上涨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抑制。

  因此,这一政策看起来是剥夺了某些部门的特权,让社会更公平,实际上却再度加强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垄断,同时又将一部分人一把推向了房地产市场。这两种因素,客观上相当于给房地产市场打了两支强心针。在其合力之下,房价“再上层楼”,或已属必然。倘若不幸言中,那么,这一贴有“公平”标签的政策,虽然可能消除了局部的一些不公,但却有可能导致更大的不公。这一政策发挥效力后,获益最大的当是房地产商。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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