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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政机关擅自办班赢利、违规收费将究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12 新华网

  今后,培训办班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必须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以赢利为目的———昨(21)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借干部教育培训之名乱办班乱收费的通知》,对党政机关举办培训班的申报审批、收费审核、违者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系统内干部培训班,其计划必须于上年底或当年

初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其中党群部门的办班计划由组织部门审核,政府部门办班计划由人事部门审核。对抽调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必须报当地组织部门审批,否则不得举办。

  通知称,所有干部培训班,必须按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对确需安排到外地开展社会实践或考察学习的,也要根据培训需要,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随意延长考察时间,增加经费开支。

  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班次,财政、物价部门不得核准收费标准,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参加。未经审批办班、收费或违反办班培训纪律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完) (吴大勇余泽兵记者孙琳)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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