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享有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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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36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讯记者赵颖报道:今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 22日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生 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点击详细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22日首次提请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点击详细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针对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点击详细 学校不得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应当“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