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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吧管理出台新举措 接纳1未成年人罚30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45 新华网

  ●提高准入门槛改造网吧经营

  ●接纳未成年人1人次罚款3000元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2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陈茁实习生周屹)加强网吧管理有了新举措。8月21日,《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九项措施》正式实施,该

文件不但提高了新设网吧的准入门槛,并对网吧违规经营处罚标准进行了量化,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罚款。

  按照这一规定,新设网吧每个场所计算机在郑州市区不得少于150台,其他省辖市市区不得少于80台,县城不得少于50台,乡镇不得少于30台,单机面积不得少于两平方米。而过去在郑州市开网吧,仅需要60台就行,其他省辖市为30台,个别经济不发达地区20台即可。为此,省文化厅市场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定提高网吧准入门槛,就是为了通过市场机制对网吧进行改造和提升,淘汰那些规模小、社会信誉差、违规违法经营突出的网吧,鼓励网吧经营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

  根据文化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授权,此次新出台的文件还对网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标准做出了量化规定:各省辖市市区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1人的,将处以3000元罚款,接纳2人的,将处以8000元罚款;超时经营一次将罚款2000元;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每台计算机罚款500元;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罚款1000元,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罚款1000元等,上述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在新文件中,专门提到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一条,鼓励全社会监督网吧经营。省文化厅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将聘请10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士担任。同时要求各省辖市、县也必须在2006年9月底前建立各自的义务监督员队伍。 (作者:陈茁 周屹)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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