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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落马女支书雇凶杀村主任独子和外甥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5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22日电(杨秀伟李红艳陈笑尘)昨日上午,韶关乐昌市老石坪镇三拱桥村原村支书付竹兰被广东省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她雇凶杀死了村主任彭某生的独生儿子和外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法庭之上,因这宗雇凶杀人案与她同时听判的还有她的情人彭路祥。因具体实施买凶杀人焚尸,彭路祥和杀手彭忠献昨日同被执行死刑。

  昨日宣判会上,40多岁的付竹兰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甚至不去多看一眼自己的情人。被带进法庭的时候,她望了一眼旁听席,那里并没有她的亲人。

  谋划:为免太明显杀子不杀父

  取而代之的计划是杀死彭某生的独生子彭振华,让彭某生断子绝孙,从精神上摧垮彭某生。

  在三拱桥村村民口中,付竹兰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女强人,1987年4月她被推选为三拱桥村妇女主任。1988年,已育有两个女儿的付竹兰生下了一个儿子。

  身为妇女主任连生三胎,并没有影响到付竹兰的仕途。1993年8月,她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后来有村民说,可能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看没人管得了她,付竹兰打上了非法买卖土地、非法买卖三滩电站股份的主意。一些村民开始向上级反映村财务账目不清等经济问题。

  此时,付竹兰已与大自己9岁的彭路祥成了情人,彭路祥时任村财务。两人的关系成为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村民们对付竹兰的不满到1999年终于爆发,在村委会主任竞选中支持了付竹兰的竞争对手彭某生。这之后,在村委会主任彭某生制约之下,付竹兰越来越受约束,两人之间开始了长期对立。多次调解无效后,2001年1月,老石坪镇党委决定撤销付竹兰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开除其党籍。

  被罢了官,又丢掉党籍,对付竹兰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几乎同时,丈夫离世,付竹兰开始一个人承担养育3个孩子的重担。付竹兰认为这都是彭某生向上级告状的结果,恨到深处,她急切地想杀掉彭某生。

  据案犯供述,付竹兰与彭路祥商议后,放弃了杀害彭某生的计划,为的是不想让人看得太明显。取而代之的计划是杀死彭某生的独生子彭振华,让彭某生断子绝孙,从精神上摧垮彭某生。而且彭振华在佛山南海打工,下手比较容易。

  2001年6月,三拱桥村外出务工的彭忠献从佛山南海回家。彭路祥决定选彭忠献做杀手。绰号“冇脑”的彭忠献有些憨,但很守信用,而且因为赌博输了钱手头较紧。此外,彭忠献和彭振华有些亲戚关系,都在佛山打工,作案方便,也不易让人怀疑。

  2001年6月13日,在村里的晒谷坪上,彭路祥与彭忠献达成协议,但目标增加为两人——一个是彭振华,一个是罗某的儿子罗冰海,罗某和彭某生是郎舅关系,几年前和彭路祥有一些过节,他决定将这对表兄弟一块杀了。

  当时,彭路祥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给彭忠献看,意思酬金为两万元。据彭忠献后来供述,他当时理解两根手指为20万元,因为他觉得杀两个人起码都要20万。

  行凶:一人夺两命焚尸近四天

  直到第4天,彭忠献才找来四个编织袋,跳进锅炉,将未烧尽的残肢装进编织袋,埋在四处。

  绰号“冇脑”的彭忠献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制定作案计划。当时7月5日,彭忠献去顺德的叔叔家,打听到彭振华、罗冰海在顺德美的空调厂打工。找到二人后,彭忠献怂恿罗冰海和彭振华到南海他所在的厂工作,工资高,待遇也好。

  7月14日晚上9时,彭振华、罗冰海来到彭忠献值班的某工厂保安室,彭忠献说先带彭振华进车间看看。带着彭振华进入化工厂乳液车间时,彭忠献叫彭振华帮他到农药车间抬东西,趁机从墙边拿起事先准备好的铁水管,朝彭振华的头部猛击两下,见彭振华尚有呼吸,彭忠献又拿水管朝他的头部狠击了一下,然后拖着他的双脚上楼,将他扔进了锅炉里。之后,彭忠献回到值班室,谎称彭振华抬东西时把脚弄伤了,将罗冰海骗到农药车间,如法炮制,将罗冰海打死后,扔进了锅炉里。

  之后,彭忠献将一桶绝缘油倒在彭振华、罗冰海的尸体上,并向锅炉里丢了几块木板,引燃锅炉。在火光照耀下,彭忠献看到了满屋的血迹。他跑到乙烯车间扛来了一袋石灰撒在了血迹上。火在不停地烧,彭忠献回值班室继续上班,直到凌晨1时许有人接班,彭忠献于又在值班室闲聊至2时许才离开。早上7时,他又去上班。因为是周末,厂里没有其他人,彭忠献当日下午5时30分又往锅炉里放了大半桶绝缘油再次烧尸。直到第4天,彭忠献才找来四个编织袋,跳进锅炉,将死者头、手、脚等未烧尽的残肢装进编织袋,埋在厂外四个隐蔽的地点。

  波折:“自首”后翻供死缓改死刑

  法院判决认为,彭忠献曾当庭翻供,自首不能成立……重审结果,彭忠献被判死刑,与首次判决有生死之别。

  案发10多天后,几名案犯相继落网。然而,直到5年之后,案件才有了终审判决,中间波折颇多。

  破案迅速,应归功于杀手彭忠献的父亲。2001年8月2日,由于认为事情败露,彭忠献辞职潜逃。8月19日,他潜回乐昌的姨父家,将实情告诉了姨父,希望借钱出逃。其姨父打电话叫来了彭忠献的家人。家人劝彭忠献自首,彭忠献不想去,彭父便打通了公安局的电话。8月25日、30日,彭路祥、付竹兰相继落网。

  佛山中院认定彭忠献有自首情节,于2003年5月30日一审判决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彭路祥和付竹兰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三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高院发回案件要求重审。

  2004年3月8日,此案再次开庭审理,彭忠献一再翻供,否认受人指使杀人。但法庭上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后,他不再抵赖。然而,这次庭审中,他没有再被认定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决认为,彭忠献的亲属虽有主动报案,但并未将彭忠献送去投案。而且,彭忠献曾当庭翻供,根据法律规定,自首情节不能成立。彭忠献杀人虽受人指使,但独自精心计划,也不能认定为从犯。法院重审结果,彭忠献被判死刑,与第一次判决有生死之别。

  2004年3月24日,佛山中院重审案件后,判决付竹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彭路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人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日前,广东省高院审理后,终审维持了佛山中院的重审判决结果,终于结束了这一审理了5年之久的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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