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劳动者追欠薪1/3误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2:2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何晓华 通讯员 穗仁宣) 劳动者追逃欠薪完全胜诉率高达40.2%,却有三分之一劳动者因超过了60天的申请仲裁时效而败诉。这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检查组汇报时透露的。

  法院代表汇报说,2000~2005年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382件,审结诉讼标的额达42784万元。2006年上半年,广州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量为3680件,比去年同比上升16.

6%,但二审收案有所下降。2001~2005年,劳动者完全胜诉的案件为13980件,所占比例40.2%;单位完全胜诉的案件为9876件,所占比例仅为28.4%。而且,劳动者胜诉率近五年来一直高于用人单位。

  另据了解,一套“预执行”和法院执行机构提前介入工资案件非诉讼处理的做法将在全市各区推广。据介绍,萝岗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劳动仲裁机构在裁决人数众多,工资额较大的全体工资案件中,为防止欠薪企业利用起诉、上诉的权利拖延工资支付时间,可依规定作出部分裁决,并移送法院立即执行,以保证工人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的基本生活费用。并据此总结出一套“预执行”的经验。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作出工资案件的行政处理决定并依法申请法院执行之前,如发现欠薪企业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要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