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放弃继承权能否再翻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2:21 信息时报

  

放弃继承权能否再翻悔?
读者河源郑先生:3个月前,我父亲在一次车祸中意外死亡,因母亲早亡,遗产便由我们两兄弟商量分配。我哥当着众多亲友的面表示对父亲留下的房屋放弃继承。我于是到房管部门进行房屋变更产权的登记,准备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几天后我嫂子却对我说:“你哥放弃继承是没经慎重考虑的,他现在决定参与继承,只是可以适当少分房屋。”

  请问:我哥放弃继承后又翻悔,这样如何认定其效力

  答: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也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可见,你哥在父母的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你将父母遗留的房屋变更了产权登记,登记为你所有,应视为已完成了对遗产的处理。你哥事后翻悔,要求参与继承,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020-38472985

  栏目特约律师所

  020-34323197

  时报法律工作室

  有法律问题

  找法律热线

  开通时间:1500~1600

  开通时间:0800~2400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