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能否再翻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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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2:21 信息时报 | ||
请问:我哥放弃继承后又翻悔,这样如何认定其效力 答: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也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可见,你哥在父母的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你将父母遗留的房屋变更了产权登记,登记为你所有,应视为已完成了对遗产的处理。你哥事后翻悔,要求参与继承,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020-38472985 栏目特约律师所 020-34323197 时报法律工作室 有法律问题 找法律热线 开通时间:1500~1600 开通时间:0800~2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