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企业将失去政策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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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14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 金山区一家企业的职工打电话到区工会 反映,他们工资被企业拖欠了。电话放下不久,区劳动保障部门、工 会、区综治办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来到了该企业,并照会经营者要 求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很快,职工们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自从今 年区里有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十大措施后,类似快速解决职工工 资的事已有多次。 这十大措施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工 资支付管理台账,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 项目、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分红”、“预支”、“留存”等形式 变相克扣、拖欠工资;建立工资支付监管制度,建立区劳动监察和镇、 街道劳动监察二级监管体系;实行工资支付备案制度;在用外来农民 工较多的建筑工地,树立醒目的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推行企业劳动 保障诚信制度,建立不诚信企业“黑名单”;以三方协商,推动企业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工资的企 业予以曝光;拖欠工资企业不得享受区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不 得参加金山区各项评先活动。 |